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规范交易履约标准,明确各交易环节时效界定,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实物类商品订单,不包含虚拟类等特殊流程的商品订单。
第三条 交易履约主要包含商家在订单、发货、配送、签收、退款环节的时效及履约标准,商家售后服务和纠纷处理标准,可参见《华东五金网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华东五金网交易纠纷处理规则》。
第二章 交易履约细则
第四条 订单时效:交易双方应按照华东五金网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商品自拍下之时起,订单状态显示为“等待付款”,除货到付款及上门自提订单外,若消费者在24小时未付款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交易。(特殊时期,如平台级大促等,交易时效以平台公告为准)
第五条 发货时效:基础发货时效为交易达成后24小时内,商家应将消费者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或物流运单号上传至华东五金网系统并点击出库,交易达成后48小时内消费者可查询到订单的快递或物流公司揽件跟踪信息,具体请参照《华东五金网发货管理规则》 发货时效相关条款。
第六条 确认收货时效:商家自发货之日起,订单状态显示为“等待消费者收货”,若消费者在20日内未确认收货的,系统将自动变更订单显示状态为“完成”。
第七条 退款时效:消费者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退款的超时规定具体如下:
(一)消费者在付款后,订单状态变更显示为“正在出库”,若商家未发货消费者取消订单申请退款的,若商家24小时内不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进入退款流程。
(二)消费者在付款且商家发货后,若在确认收货前申请退款的,商家72小时内不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进行退款。
第八条 交易双方在一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相应的操作(超时未操作),系统将会自动执行操作;因商家未及时处理导致的全部后果,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条 华东五金网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一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华东五金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华东五金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二条 本规则于2023年3月31日修订,于2023年5月1日生效